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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示
四川沃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高纯稀土盐、高档抛光粉新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四川沃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高纯稀土盐、高档抛光粉新材料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初期需要向社会公开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内容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四川沃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乐山沃耐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乐山沃耐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位于乐山市犍为县铜高工业园区,乐山沃耐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乐山市犍为县工业集中区机场坝、丁家坝园区租用原永兴蓄电池有限公司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建成了年生产规模为2000吨/年的显示器刻制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将高纯碳酸铈经过硝酸溶解、氧化沉淀、过滤、浓缩结晶、脱水等一系列反应得到显示器刻制材料产品(高纯硝酸铈铵)。 基于目前的市场背景,乐山沃耐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新注册成立了四川沃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沙湾区冶金建材产业园区内投资新建一条新建高纯稀土盐、高档抛光粉新材料生产线,主要产品种类为6000t/a高纯稀土盐、3000t/a高档抛光粉。 项目的主要技术方案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以碳酸铈为原料,经酸溶、氧化沉淀得到氢氧化铈,再经过硝酸溶解得到四价硝酸铈料液,加入精制硝酸铵,浓缩结晶、脱水得到高纯度的硝酸铈铵。 项目生产线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处理措施概述 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燃气锅炉废气、酸碱反应釜投料、出料、反应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氨水储罐区、氨化反应釜工序产生的少量工艺废气、蒸发浓缩结晶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项目工艺废气分别单独收集后送至不同的洗涤塔进行洗涤处置。 各种设备运行会产生噪声污染,项目主要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风机房、鼓风干燥车间采用密闭式厂房并在其内部敷设吸音消声棉的方式进行处理;运输车辆物料装卸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规范作业方式加强管理等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有反应母液外溢、产品软水洗涤水、设备循环水、生活污水等,其中主要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硝酸盐、铵盐及少量金属离子,目前企业采取的工艺生产废水循环回用,生活废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噪声等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四、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沃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及邮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吴工 邮箱:316122402@qq.com
公示发布单位:四川沃耐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3月31日 |